舟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标点检测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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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社会服务承诺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5日 9:44:02     点击数: 21977

    

为提高社会服务质量、端正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现就部分建筑材料(构配件)及现场实物质量检测作如下承诺 ,望广大客户监督。

一、服务内容:建筑材料质量检验、现场实物质量检测。

二、服务标准:根据现有技术能力,本着“公正、科学、准确、高效”的宗旨,及时进行客户所送的建筑材料试样检测或委托的现场实物质量检测并及时提交检测报告。

三、服务项目及报告时限(见下表)

序号

检 测 项 目

报告时限承诺

备    注

 

水泥物理试验

5个工作日

受理后,三天报告

 

砼配合比试验

10个工作日

若天气条件允许(除特殊级配外)

 

砂浆配合比试验

10个工作日

若天气条件允许(除特殊级配外)

 

砼抗压试验

3个工作日

龄期足后

 

砂浆抗压试验

3个工作日

龄期足后

 

砼抗折试验

3个工作日

龄期足后

 

砖试验

7个工作日

受理后

 

蒸压灰砂砖

7个工作日

受理后

 

蒸压粉煤灰砖试验

7个工作日

受理后

 

蒸压加气砼砌块试验

7个工作日

受理后

 

粉煤灰试验

28个工作日

受理后

 

矿渣粉试验

28个工作日

受理后

 

混凝土膨胀剂试验

28个工作日

受理后

 

钢材试验

3个工作日

受理后

 

砂、石分析试验

7个工作日

受理后

 

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试验

5个工作日

受理后

 

SBS、APP、复合胎卷材试验

7个工作日

受理后

 

高分子防水卷材试验

5个工作日

标准规定试验时间后

 

防水涂料试验

5个工作日

标准规定试验时间后

 

建筑外门、窗试验

10个工作日

受理后

 

建材放射性试验

12个工作日

受理后

 

钢管、扣件试验

10个工作日

受理后

 

钢结构连接性能

5个工作日

受理后

 

中、小型构件试验

7个工作日

受理后

 

击实试验

7个工作日

受理后

 

无机结合料稳定土试验

3个工作日

龄期足后

 

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试验

7个工作日

标准规定试验时间后

 

保温砂浆试验

7个工作日

标准规定试验时间后

 

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EPS)试验

7个工作日

受理后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试验

10个工作日

受理后

 

抺面胶浆试验

28个工作日

受理后

 

胶粘剂试验

28个工作日

受理后

 

耐碱网布试验

38个工作日

受理后

 

抗裂砂浆试验

38个工作日

受理后

 

界面砂浆试验

28个工作日

受理后

 

膨胀聚苯板试验

10个工作日

受理后

 

门、窗保温性能试验

10个工作日

受理后

 

建筑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

5个工作日

检测后

 

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测

5个工作日

检测后

 

钢焊缝超声波探伤检测

5个工作日

检测后又无异常情况

 

变形观测

5个工作日

检测后又无异常情况

 

市政检测(路基路面现场检测)

5个工作日

检测后又无异常情况

 

结构实物检测

5个工作日

检测后又无异常情况

 

各层保温材料综合粘结强度

5个工作日

检测后又无异常情况

 

抹灰砂浆现场拉伸粘结强度

5个工作日

检测后又无异常情况

 

桩基质量检测

7个工作日

检测后又无异常情况

 

岩石锚杆抗拔极限承载力检测

7个工作日

检测后又无异常情况

 

钻芯法检测

7个工作日

取芯后

 

回弹法检测

3个工作日

检测后

 

砂浆贯入法检测

5个工作日

检测后

 

锚杆(栓)抗拔力检测

3个工作日

检测后

 

饰面砖粘结强度检测

5个工作日

检测后

 

土壤中氡浓度检测

5个工作日

检测后

 

室内环境检测

5个工作日

检测后

备注

1.当日受理委托。

2.时限承诺指无停电、无连续阴雨天气等特殊情况。

3. 节假日不计。

四、投诉与监督:本中心的上述承诺会受到有效的监督,如果您对我们的工作不满意,可向中心主任投诉或将意见投入本中心设置的“意见箱”内,也可登陆http//www.zsjgjc.cn网站中检测中心网页直接进行在线投诉或以电子邮件形式把意见发到主任信箱(zsjiance@163.com),也可直接到舟山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投拆,您的投诉会在3日内得到答复,7日内处理完毕;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在承诺的时间内处理完毕时,我们将向您作出解释,如果对本中心的答复不满意的,也可到舟山市城建委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 

 心 主 任:   林海军                             电话:2362563

市建工质安监站: 临城千岛路261三楼                  电话:2616826  

 住 建 局:   新城海天大道6817号楼              电话:12319

五、违诺责任:本中心员工在服务工作中给您造成不便或麻烦,将向您赔礼道歉;如果违背承诺,超过时限,以天计算的每逾期一天由本中心扣罚责任人并赔偿客户50元。

 

欢迎广大客户对本中心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附件  :